《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》
0 引言
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,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越来越突出,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逐年增加,这其中诈骗罪尤其突出。当前,我国专门针对此类案件的防范机制并不健全,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,犯罪分子作案次数明显增多,作案活动越来越频繁,涉案数额也越来越大,影响愈加恶劣,对我国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形成了严重危害,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。
1 金融诈骗犯罪的特点
金融诈骗犯罪,顾名思义,就是犯罪分子在金融领域所实施的诈骗行为,与普通诈骗行为相比,此类案件既有相似之处,却又相对十分复杂,其特点如下。
1.1 涉案金额巨大
纵观我国金融犯罪案件的数量,金融诈骗罪曾出现了两个高峰期:一是1995 年至1998 年,这期间由于我国国内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,信贷规模一度失控,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,导致金融诈骗高峰期来临。为了遏制这种情况,我国司法部门与金融系统积极部署作战方案,一旦发现此类金融案件严惩不贷,不断加大打击力度,从而取得了显著成效。1998 年,我国采取了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,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,收缩信贷,抑制信贷规模,短时间内使得资金规模萎缩,但是当时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,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,而国家紧缩银根的政策是与之矛盾的,因此资金供应非常紧张,第二个金融犯罪高峰随之而来[1]。现阶段,我国金融系统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漏洞,信用工具升级换代,为金融诈骗分子再一次提供了可乘之机,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到令人咋舌,河北某县的信用诈骗金额就高达上百亿元人民币,此等数额的诈骗犯罪怎能不令人惊讶。有数据显示,当前金融犯罪已成为经济犯罪的重要类型之一。
1.2 金融诈骗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
通常情况下,金融诈骗所针对的对象是金融机构或者银行,因为银行信用接受度比较广,所以成为犯罪分子的常用工具。银行为了金融安全、日常操作和运转的稳定,一般会设置一套严密的运行机制,这就杜绝了犯罪分子寻找、利用漏洞的机会。因此,犯罪分子在实施金融诈骗前,肯定会制定一套完整的作案计划,瞒天过海,利用金融机构的正当金融行为,实现预期的犯罪目的。此类金融犯罪的隐蔽性极强,也很复杂,案件侦破的难度极大。
1.3 金融诈骗趋于国际化
当前经济全球化速度越来越快,国际经济交流越来越多,国际金融合作范围越来越广。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,更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,使得“黑钱”越来越容易洗白。
2 金融诈骗犯罪的成因
目前金融诈骗犯罪数量激增、犯罪金额越来越大,归根究底还是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密切相关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,我国仍有一些人处于贫困阶段,处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群对金钱的渴望和需求是非常强烈的,一旦出现诱惑,那么很多人必然会铤而走险,枉顾法律,更别提自律、道德了。具体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。
2.1 利益格局存在不平衡
第一,当前我国仍是多元化分配方式,这就导致社会利益的分配存在不均衡现象,有些人的收入多,而有些人的收入过少[2]。同时,家庭条件以及社会资源的不均衡,也导致个人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渐加大,个人收入的差异化导致利益主体变得更加多元,这实际上又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,一个非良性的循环逐渐建立起来,并且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出现整体上的改变。在巨大的诱惑面前,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,触犯法律。
第二,我国经济发展虽说相对较快,但其实社会资源的短缺现象是相当严重的,金融市场的资金链条仍很紧张。一旦出现行为人亟须资金,但是却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时,此时极有可能会出现金融诈骗犯罪行为。另外,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体制变革阶段,这其中金融体制的变革力度也较大,因此在这个特殊时期出现了监管漏洞、管理滞后等现象,新旧交替阶段更是给了犯罪分子实施不法行为的机会。法律体系的不完善、法制建设的速度缓慢,都不能从法律上给予打击金融犯罪以强有力的支持。
2.2 价值观存在偏差
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,使得各种不良思想,比如金钱万能论、金钱崇拜论等,逐渐显露出来,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出来。在这些错误思想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,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攫取巨额资金,不惜触碰法律,枉顾社会道德,特别是有些金融机构、银行的工作人员,不再廉洁奉公,反倒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,侵吞国家财产,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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